河北省网络订餐发生事故平台需担责
2016-05-27 10:53: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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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孙青)5月24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省食安办副主任师振军做客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大家知道,《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师副局长,您能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这部《条例》都有那些亮点吗?

  师振军:从去年10月1日开始,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新法强化了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监管,要求地方制定食品安全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我省经多方努力,目前已经省人大讨论通过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该条例最大的亮点是:

  一是22万户食品“三小”都将有身份证。《条例》规定,“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登记证和备案卡管理。这就好比有了“身份证”,对其管理将有章可循,也将更加规范,有针对性。

  二是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减少学生接触“问题食品”频次,降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几率。

  三是网上订餐第三方平台承担法律责任。目前,网络消费符合大众消费趋势,“三小”依照本《条例》取得登记证或备案卡的,也可以通过网络对其食品进行销售。但是如果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那么《食品安全法》和《河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中均规定了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是明确食品“三小”“负面清单”。《条例》对“三小”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申请经营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大幅简化,放低了“三小”的准入门槛。同时,创设“负面清单”这一监管制度,直接为“三小”开展创业、创新明晰了边界,即“法无禁止即可为”。比如条例规定: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等11类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小餐饮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小摊点不得销售散装白酒等6类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高风险食品。

  五是7种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条例》对于首次轻微违法的7种行为,可免予处罚,仅给当事人口头警告,同时责令其按照要求整改。比如小作坊、小餐饮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小摊点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等等。

  六是列入黑名单者三年禁“入行”。《条例》建立了“三小”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明确黑名单应当依法予以公布,凡列入“黑名单”的“三小”经营者,三年内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是一种新的资格处罚制度,体现了最严厉的处罚要求。

  七是拨打12331举报违法行为有奖。《条例》规定了有奖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全省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热线是12331,发现违法线索可随时举报。

  现在距离《条例》正式实施还有一个多月,《条例》构建了“三小”监管基本框架,许多规定属宏观性、粗线条的,将《条例》逐条落到实处,还需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来促进落实。这些相关制度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将在6月中旬向社会一一公布,满足“三小”监管需要。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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