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电信诈骗”的劣根还需多管齐下
2016-12-26 10:46:37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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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严打电信诈骗”的滔滔民意下,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实行全国统一数额标准和数额幅度底线标准。(12月20日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电信诈骗”一词逐渐为广大民众所知,其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后果严重,“电信诈骗”致伤致死事件的频繁发生另广大民众对其深恶痛绝,尤其是“徐玉玉事件”的发生,使民间关于“严打电信诈骗”的呼声达到顶峰。如今,“两高一部”针对“电信诈骗”提出具体的应对细则和打击办法,可谓是迎合了广大民众的呼声,规定之详尽更是对“骗子们”最有力的回击。这是司法机关响应民意的进步,也是对那些被骗后生活悲惨甚至死亡的人的慰藉。

  在详尽的法律细则的威慑之下,相信“骗子们”一定会有所收敛。然而,笔者以为,要彻底铲除“电信诈骗”的劣根,还要深究“电信诈骗”的根源:其一不得不归咎于受骗者本人,防骗意识的缺乏和“贪”字当头,使自己身陷囹圄;其二是个人信息的泄露为“电信诈骗”提供了条件和可能;其三是银行职能的缺位难逃其责;最后相关法律的滞后性使得“骗子们”得不到及时的震慑和惩处。

  因此,铲除“电信诈骗”的劣根,单从法律这一个层面入手还显得势单力薄,还需要从多方面考虑,多管齐下。

  首先,作为行骗对象的广大民众,要自主增强防骗意识,切不可随意相信“电话那头”的胡言乱语,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天上会掉馅饼”,相信“飞来横财”。因此,理智应对各种“隔山买老牛”的状况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积极应对个人信息泄露才能从根源上遏制“电信诈骗”。网站管理者要加强网站的安全维护,网警要加强对不法黑客的追击力度,尽量避免网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房地产等掌握个人信息的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做到为客户严格保密,同时司法部门要严格查处买卖个人信息等不法行为,做到严惩不贷;当然,网民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培养良好的上网习惯。

  再次,银行等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才能对“电信诈骗”釜底抽薪。对于大额交易要本着对客户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多核实、多询问、多确认,同时发现疑似诈骗行为要及时冻结交易账户,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最后,法律制定与实施的及时性亟待改善,同时,法律条例的标准也还亟待更加细致,内容也更加全面,笔者相信法律得到进一步完善的这一天不会太远,笔者也相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徐玉玉”事件也将会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慕容婷婷)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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