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 由第三方机构评估
2017-02-07 13:56:00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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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国宣布将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以来,国内外对此一直高度关注。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网信办,即中央网信办)在其官网公开《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将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网络安全审查的重要政策,统一组织网络安全审查工作。专家表示,网络安全审查不是常态性的,法律明确的是“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的网络产品和服务”。

  4日公布的意见稿开篇明确指出,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直接影响用户利益、关系国家安全。为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供应链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办法。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使用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有关专家指出,国家网络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实质是一场制度革命。其中,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纵观世界,网络安全审查早已是国际潮流和通行做法,美英俄印等大国早已出台相关规定与办法。而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上任前也宣布,由于“网络入侵”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将就网络安全组建一个由企业家组成的团队,定期召开会议,向特朗普介绍网络安全问题和解决方案。

  我国的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构三年前即已提上议事日程。

  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在第一次小组会议上,习近平即提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3个月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宣布,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中国用户合法利益,中国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据当时国信办负责人介绍,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审查的对象为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及其提供者,审查的标准为是否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审查重点在于上述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并不针对个人信息。

  之后在6月1日,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在2014年“网络安全周”启动仪式上就表示,网络安全审查未来或有工作机构。赵泽良说,中央网信办成立后,在网络安全上着力颇多:加快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的起草;相关部门正在加强网络安全立法工作;一如既往地推动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对政府部门、党政机关开展审查。

  2016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网信座谈会上强调: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

  关系国家安全的应通过安全审查

  2016年8月,中央有关部门已提出加快网络安全审查等领域标准制定工作。中央网信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当时在中央网信办发布。其中就提出要“推进急需重点标准制定”,加快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审查、网络空间可信身份等领域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

  去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该法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2月4日公布的意见稿明确,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使用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并提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网络安全审查的重要政策,统一组织网络安全审查工作,协调网络安全审查相关重要问题。

  党政部门不得采购未过审网络产品

  此外,意见稿要求,党政部门及重点行业优先采购通过审查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采购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和服务。

  金融、电信、能源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工作。

  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意见稿要求,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是否影响国家安全,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确定。

  安全审查非常态性、普世性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表示,网络安全审查不是常态性的,法律明确的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并且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这意味着不是天天去审查,也不是对什么都要审查,更不是要去取代日常的产品安全测评。

  此前,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也曾表示,网络安全审查不是普世性的,不是对任何产品和服务都进行审查,只是针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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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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