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行为可泄漏个人信息 市民防骗谨记“三不一要”
2017-02-20 12:09:34 来源:长城网
A- A+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刘飞 摄

  长城网2月18日讯(记者宁晓雪李全)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来势凶猛、愈演愈烈,虽然2016年河北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2015年有所下降,但当前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高发、多发态势也没有彻底转变,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

  一件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首先是公民的个人信息遭到了泄漏,骗子才会有机可乘。那么,犯罪分子是如何掌握受害人信息的,群众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呢?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刘飞摄

  2月16日,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大要案侦查支队政委孙玉昭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四类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途径。首先,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手段非法盗取一些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门户网站的信息,转而在网上进行非法买卖。其次,公民个人在日常购物、上网、消费等活动中,不经意泄露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被不法人员掌握。再次,一些职能部门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人员盗取、泄露、转卖。另外,一些管理不严的小区物业将业主信息泄露、倒卖。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刘飞 摄

  为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不受侵犯,河北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防范电信诈骗一定要做到“三不一要”。

  一是轻信。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轻信任何人发来的不明链接,如感到异常,立即打电话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点击下载。

  二是转账。要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三是透露。要筑牢自身心理防线,不要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存款、银行卡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或向亲戚、朋友、同事等核实情况。

  四是及时报案。当得知自己或亲戚朋友受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北省群众在省内任何地方拨打110均可转接当地反诈骗中心,受骗群众要尽量记住骗子的账号、联系电话等,及时提供给反诈骗中心,反诈骗中心会积极协助受骗群众开展被骗资金的紧急止付、冻结工作以及案件后续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纪丽娜】

中共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0931   冀ICP备20010739号-4   石公网安备13010402001960号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