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6月5日讯(记者烟成群)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促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到2020年,互联网在全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创新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成为驱动农业现代化的先导力量。
《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北省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8%以上;涉农物流运营新模式取得新进展,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农业管理数据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电子政务协同系统建设全面完成,行政管理透明度显著增强;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0%。

资料图:加快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推广应用。(图片与文字无关)
农业生产智能化,建2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100个应用典型
河北将首先将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集展示、监测、预警、控制、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联网服务。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农业科技园区和国有农牧场等,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建立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物联网示范基地,在粮食主产区构建天地一体的物联网测控体系,在环京津蔬菜大县推广网络化环境监测系统。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智能节水灌溉、精准施肥、饲料精准投放等精准化作业。到2018年在粮食、畜牧、蔬菜、水产、果品等方面建立20个以上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到2020年培育形成100个较大规模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典型。
推动农业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广先进适用的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和导航设备等,加快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推广应用。加强林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在森林防火火险预警、火灾监控、扑火指挥等方面加快智能探测、自动判读、辅助决策设施建设。推广基于物联网的养殖场环境智能监控系统和养殖个体体征智能监测系统,加强挤奶、饲喂、清理等养殖作业机器人示范应用。加强渔船渔港物联网应用示范,推进船舶自动识别、捕捞作业、船舶调度等物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实时掌握渔船动态,提升渔业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农产品加工物联网应用,建立粮食烘干、果蔬储藏、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物联网应用系统,加强农产品产地储藏、加工情况监测。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物联网,加强拣选、加工、包装、码垛等自动化设备研发应用,推动农产品加工设施装备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原料与制品可溯互通、加工全程智能化控制、产品质量自动监测、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

资料图:优质农产品、农资和服务上网销售。(图片与文字无关)
农业经营网络化,支持41家批发市场开展电子交易示范
加快农业经营网络化,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进入农业领域,推动优质农产品、农资和服务上网销售,鼓励建设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进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建设,重点围绕京津中高端消费需求,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个性化网络定制。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电子化,推动智慧型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农产品及农资批发市场、田头市场与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立“互联网+”示范市场,探索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重点支持41家国家定点批发市场和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率先开展电子交易示范。鼓励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国有农牧场改造流通、管理和经营方式,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时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和政策配套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