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一网民因传播暴恐视频被行政处罚
2017-07-11 09:27: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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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刘涛实习生刘世娴)近期,平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举报,5月15日22时56分有网民在微信群内发布了一段暴力恐怖视频,内容为暴力恐怖分子对他人实施斩首、解剖尸体的过程,场面十分血腥。为防止该暴恐视频进一步扩散,平山县网安大队立即固定证据,积极组织开展侦查工作。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为平山县梁某某。梁某某供述称,恐怖视频来源于其手机中的聊天群,其看到后在微信群内进行了转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梁某某的行为构成“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平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对梁某某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6000元,同时将进一步追查视频源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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