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信办等有关部门查处十二起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
2017-07-28 10:15:09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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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依规查处并曝光第六批共十二起网上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经查,相关涉案人员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虚假谣言信息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查处。

  案例一:塔城地区依某、阿某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7年6月5日,网民举报依某(男,维吾尔族,45岁,乌苏市人)、阿某(男,维吾尔族,48岁,乌苏市人)利用互联网下载观看并向他人传播多部暴恐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依某、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二:阿克苏地区努某存储、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7年6月13日,网民举报努某(男,维吾尔族,19岁,阿瓦提县人)存储、传播暴恐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努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三:吐鲁番市买某传播宗教有害音频案

  2017年6月15日,网民举报买某(男,维吾尔族,29岁,鄯善县人)利用网盘存储、传播非法宗教有害音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买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四:伊犁州艾某持有极端主义物品案

  2017年7月3日,网民举报艾某(男,维吾尔族,43岁,霍城县人)非法持有宗教极端书籍和录音带。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艾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五:伊犁州马某持有暴恐音视频案

  2017年7月4日,网民举报马某(男,东乡族,51岁,甘肃人)在手机中存储多部暴恐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六:和田地区阿某传播暴恐音视频案

  2017年7月9日,网民举报阿某(男,维吾尔族,25岁,墨玉县人)利用快牙软件传播大量暴恐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七:博州乌某等人传播宗教有害音频案

  2017年7月15日,网民举报乌某(男,哈萨克族,30岁,博州人)、帕某(男,哈萨克族,30岁,伊宁市人)利用手机“酷狗”音乐软件播放非法宗教音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乌某、帕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八:阿克苏地区邓某传播谣言案

  2017年5月12日,网民举报邓某(女,汉族,27岁,新和县人)在微信群中发布“新疆又暴乱了,昨天克州暴乱打死了七人”的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邓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九:阿克苏地区袁某传播谣言案

  2017年6月2日,网民举报袁某(男,汉族,26岁,阿克苏市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阿克苏就像一个监狱,弄的人人都是暴恐分子”等涉维稳煽动性言论。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袁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十:喀什地区纳某存储、传播宗教极端图片案

  2017年6月29日,网民举报纳某(男,维吾尔族,22岁,巴楚县人)在其QQ空间存储、传播多张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图片。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纳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十一:石河子市马某传播谣言案

  2017年7月2日,网民举报马某(男,汉族,36岁,石河子市人)在微信群发布“禽流感爆发,昨天奎屯死了40个”的涉疫情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十二:伊犁州朱某煽动民族仇恨案

  2017年7月12日,网民举报朱某(男,哈萨克族,37岁,新源县人)在其微信群内发布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类有害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予以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通过互联网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以及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教授制造使用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方法、技能以及传播虚假信息,侮辱、恐吓、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凡持有上述文字、图片、音视频的,须立即自行删除、销毁,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处理。望广大网民恪守有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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