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18年第1次会议召开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会议(摄影:谷晓哲)
11月28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丁顺生主持召开2018年第1次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智慧检务相关文件,研究决定有关工作事项,听取近期省检察院重点信息化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做好智慧检务相关文件的学习、传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借鉴先进省、市智慧检务工作经验,通盘谋划全省智慧检务规划建设,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助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高效、规范发展,将河北智慧检务品牌做大做强。
会议研究通过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河北省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指导意见》、《关于成立河北省智慧检务应用研发中心的方案》等文件,并要求,全省检察信息化工作应严格遵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各级检察院应参照制定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确保全省检察信息化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使信息化真正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认真抓好《河北省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检察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应切实负起责任,推进好全省智慧检务工作。要通过河北省智慧检务应用研发中心这个平台,建立检察业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高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的“1+1+1”模式,在产学研用上有所突破,为河北检察业务发展提供智慧支撑。
会议强调,信息化建设事关检察工作的全局,事关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是一个全局性的、系统性的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