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以法律名义,“护航”古城保护
2019-09-30 15:59:03 来源:e观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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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河北省首部古城保护专门法规,从2019年10月1日起,正定古城保护将有法可依。据悉,2018年底,正定古城保护条例列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条例草案历经两审获得通过。(9月29日河北新闻网)

 

  一座寺,一栋楼,一条街,一个巷子……都凝结着深深的历史记忆,蕴含着丰富的人文价值。加强古城保护,必须既要见物、更要见人,只有人和物相结合,开展以人为本的保护,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进而让居民“记得住乡愁”,“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为此,河北省明确把正定古城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新成效。

  这次《条例》的制定出台,填补了河北古城保护领域的立法空白,让正定古城保护将有法可依,更好地以法律名义护航古城保护。燕赵圣境,正定古城。源远流长的历史,给正定留下了开元寺、天宁寺、广惠寺、临济寺等瑰丽灿烂、风格独特的文化古迹。1994年,正定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有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6处、23处,馆藏文物7672件,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但一些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和超期临建大量存在,影响了古城的形象和环境。这次《条例》首次建立正定古城保护名录制度,列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将建立保护档案,并分类设置相应保护标志,值得点赞和期待。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为此,我们要从发展和规范两个方面落实《条例》的要求,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严厉惩处损坏、迁移或擅自拆除历史建筑以及在文物、名胜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上刻划、涂污等违法行为,让《条例》落地生根,产生震慑力、影响力和约束力,真正行稳致远,以法律的名义“护航”古城保护。

【责任编辑: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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