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12-20 16:02:00 来源:河北网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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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网信办,雄安新区网信办:

  现将国家网信办《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学习。

  附件: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

  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要求,现就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落实简政放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许可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的服务许可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

  (二)优化审批服务。严格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许可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精简许可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探索开展网上业务办理,优化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图,提高许可审批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完善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四)加强许可信息归集共享。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强部门间监管信息联通共享,尽快实现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在相关政府部门间共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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