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的公告
2024-04-07 11:12:26 来源:中国网信网
A- A+

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序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现将已备案信息予以公告。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可通过属地网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属地网信部门应及时将已备案信息对外公开发布,我办将在官网定期汇总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及备案号。

附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定期更新)

【责任编辑:纪丽娜】

中共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0931   冀ICP备20010739号-4   石公网安备13010402001960号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