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
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及依据
三、检查频次
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为2次,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涉企行政检查不计算在内
四、检查人员名单
1.胡红江,行政执法证号码:03000046031,工作单位: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赵建峰,行政执法证号码:03000043009,工作单位: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姚文昱,行政执法证号码:03000046016,工作单位: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4.马 骄,行政执法证号码:03000046037,工作单位: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5.张斯程,行政执法证号码:03000043033,工作单位: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6.刘卓晓,行政执法证号码:03000043018,工作单位: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