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执法典型案例(第七期)
2026-04-09 09:48:22 来源:网络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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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执法典型案例

(第七期)

扰乱汽车行业市场秩序案

基本案情万能的大熊账号持续发布贬损性信息,通过“贴标签”等方式拉踩引战,对特定汽车品牌用户人身攻击,挑动消费群体对立;“Blood旌旗账号长期诋毁汽车产品、企业经营模式抹黑汽车企业及企业家;“金融飒姐喵掌门”等账号歪曲解读企业财报,夸大渲染企业研发投入增加带来的数据波动为“财务危机”,唱衰新能源车企前景;“汽车之家”等平台开展“冬测”等不规范测评项目,发布以偏概全的测评信息。上述行为通过挑动群体对立、炒作负面话题、恶意诋毁抹黑、违规误导宣传等方式,扰乱汽车行业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广大网民和消费群体的正常认知

处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第七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煽动人群歧视的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规采取处置措施

警示意义设置靶向议题、挑唆群体对立、抹黑政策形势、唱衰发展成就等违法违规行为,本质都是通过破坏网络环境、扰乱社会秩序实现个人私利,不仅侵害了企业及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清朗的网络生态。网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从严整治恶意炒作企业负面话题、挑动群体对立相关内容和账号,持续净化网络空间。网民发布信息和参与网络活动时,应当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编造医药集采不实信息案

基本案情:“心血管主任”“护帮学长”等小红书账号,编造“集采药品、耗材质量不佳”虚假信息,污名化国家医药集采政策;抖音账号“琼波某某”“亮晶晶的某某”等,编造“进口药集体退出中国”等不实言论,煽动网民对原研药与仿制药的对立情绪;微博账号“边山半某某”“小土亘某某”等发帖称部分集采医疗器械质量差其实为非集采产品,破坏集采公信力。上述行为以博取流量、赚取关注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煽动社会情绪、制造公众焦虑等方式,破坏医药集采政策实施的舆论环境,扰乱了正常网络传播秩序。

处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谣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账号已被依法处置

警示意义: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炮制虚假信息、歪曲政策、恶意传播等行为将干扰政策落地见效,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任何账号主体都应坚守法律底线,树立正确的流量观,传播真实、客观、正面的信息。网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排查处置力度,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同时,网信、医保部门提醒,广大网理性、客观、科学看待医药集采工作,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以上内容综合自有关部门和媒体公开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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