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6年第二号总林长令签发
2026-04-01 09:46:24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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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

  河北省2026年第二号总林长令签发

  3月30日,省委书记、省总林长倪岳峰,省长、省总林长王正谱共同签发2026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的令》,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有效遏制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

  坚决管住野外火源。总林长令要求,各地要把管住“人为火”作为第一要务,在清明节、“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和高火险期,采取增人、增设临时检查站(点)、加密巡查频次等措施,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组织林草、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高火险天气,县级政府要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大力普及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知识和火灾典型案例,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全面消除火险隐患。各地要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组织电力、光伏、风电等经营单位加大巡护力度,及时清除林草可燃物,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防灭火联合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通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示函和约谈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确保隐患“不贰过”。

  科学高效处置火情。各地要加强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预警,跟进落实精准响应措施。应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地面巡护等“空天地”一体化火情监测手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落实县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双重调用”工作机制,在防火期内以林草主管部门调用为主。各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做到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遇有火情快速响应,打早、打小、打了。落实专业指挥、专业扑救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底线。做好火情信息权威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严防严控一病一虫。各地要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组织开展联合检疫执法,加强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严防疫情传入。落实“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重防美国白蛾第1代,适时组织查防2、3代,统筹做好春尺蠖等其他病虫害防治,严防暴发危害。加强产地检疫,及时组织复检,严格调运检疫,严防发生带疫苗木跨省调运事件。

  大力提升防控能力。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组织申报实施一批防灾减灾重点项目,持续加强防火道、监测预警、应急水源(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市县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各市、县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配齐建强乡村两级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落实经费保障,配足装备物资,加强培训演练。大力推广应用无人机、人工智能、宽带林草等,提高防灾减灾科技水平。

  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控制在0.7‰和1.8‰以内,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4‰和9%以内。落实林长制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健全市级林长包县、县级林长包镇、镇级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包网格的工作责任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记者 曹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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