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网信办公布2026年上半年网络生态治理成果和执法典型案例
2026-08-19 16:01:15 来源:承德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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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上半年,承德市网信系统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清朗·紫塞净网2026”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上网体验的网络生态乱象。累计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和APP38家、互联网用户账号15个,约谈违法违规网站、账号负责人27人次,注销网站ICP备案20,关停网站2家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8291条,制作辟谣短视频371部,网络生态环境持续净化。

  案例一: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窃取、篡改

  基本情况:“承德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滦平县某中心”“河北省承德市某分校”“澳新某啤酒有限公司”“承德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承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御道口某风景区”“承德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摄某家网”“承德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网络运营主体未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篡改为网络赌博、色情低俗类网站;“隆化县某微信小程序”存在信息泄露漏洞、“滦平县某网IP地址”疑似感染勒索病毒,以上2家网站未依法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未采取有效技术防护措施,存在数据泄露安全风险。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

  处置结果:属地网信部门对相关负责人依法约谈、批评教育,明确其安全保护义务,并指导涉事企业开展问题整改,督促其落实好网络安全管理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案例二:未履行备案、变更、注销手续被非法劫持、盗用

  基本情况:“某县殡仪馆”“承德某商贸有限公司”“丰宁县某山庄”“高新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围场县某苗圃”“围场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河北某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德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德某商贸店”“承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德某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某管理处”“承德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德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德某广告有限公司”“某站通”“河北某传媒有限公司”“承德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德某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网站负责人,在域名到期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致使域名被他人非法劫持或盗用,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法律依据:违反《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其《备案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变更手续;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服务终止之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处置结果:属地网信部门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网站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备案变更、注销手续,防止域名失管失控被非法利用。

  案例三:自媒体账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基本情况:抖音用户缪某某、李某某、纪某某,快手用户杨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歪曲事实、编造虚假不实信息,通过网络平台散布传播,引发网民围观,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河北省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虚假信息,应当防范和抵制网络虚假信息。

  处置结果:属地网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约谈账号负责人,责令删除相关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并联合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斑马线直播“跳舞”博取流量

  基本情况:网民举报,多名主播在高新区大学城附近斑马线上直播“跳舞”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妨碍车辆正常通行,扰乱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处置结果:属地网信部门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联合约谈账号负责人,责令下架相关作品,予以批评教育。同时,督促其严格遵守网络直播法律法规,规范直播行为。

  承德市网信办温馨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全市各类网络平台、公众账号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广大网民应自觉依法上网、文明用网,规范发布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市网信办将持续加大网络执法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网络信息内容及网站平台、互联网用户账号,全力营造更加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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